师德师风

中国共产党百年教师教育政策:历史进程、伟大成就与发展愿景


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实施教师教育政策的历史,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教师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历史。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领导教师教育,教师教育政策贯穿1921年党成立以来至今的百年历程,在党的教师教育政策指引下,我国教师教育经历了多个阶段的重大变革,实现了兼顾外延与内涵的跨越式发展,在支持体系建设、发挥制度优势、壮大师资规模、提升培养质量、巩固职业地位等方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本文立足于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以中国共产党百年教师教育政策文献为研究对象,梳理党的教师教育政策百年发展脉络,总结过去百年教师教育政策取得的历史经验,对当前教师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理性审思,力求为规划我国未来教师教育发展愿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师教育道路提供借鉴。

一、中国共产党教师教育政策百年历程

(一)深重国难中卓绝探索(1921—1948年)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中国革命迈入了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教师教育政策在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时代大潮中呈现着全新的样态和特征。一是确立了独立的教师教育体制。1934年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订定了《小学教员训练班简章》《短期师范学校简章》《初级师范学校简章》《高级师范学校简章》等一系列规章,同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小学教员优待条例》,以保证教师地位和待遇。至此,苏区根据地独立的教师教育体制正式确立。二是形成了宽松型教师准入机制。1939年中共中央通过由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大量吸收知识分子的决定》、1940年《中央关于开展抗日民主地区的国民教育的指示》等文件直接推动了教师抗日统一战线的形成,旨在不分民族、不分党派、不分信仰接受一切有抗日意愿的教师,形成了区别于苏区严格教师准入的宽松机制。同时,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强现职教师培训,“特别强调对现职教师的政治领导,以形成反帝、反封建和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政治立场”。三是推动了师范教育新型正规化进程。1946年山东解放区发布的《山东省政府关于发展中等教育的指示》、1946年苏皖解放区发布的《苏皖边区国民教育实施法(草案)》等规定了师范教育的方针、学制、课程、课时安排,促成新民主主义思想指导下的师范教育“新型正规化”发展。在正规化师范教育政策的推动下,各解放区培养了一大批中小学师资,为将来大规模的经济恢复和建设工作提供了人才储备。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历经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洗礼,党的教师教育政策在深重国难中一路砥砺前行,艰难求索,自下而上地创造出了中国历史上一种全新的教师教育模式和体制,这种体制为革命根据地培养了大批工农教师,保障了普通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健康运转。

(二)百业待兴中艰难构建(1949—1977年)

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改造旧的教师教育体制、确立社会主义的教师教育体制刻不容缓。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的教师教育政策探索之路呈现出在破与立中曲折发展样态。一是以苏联为师,确立教师教育体制。为借鉴苏联建设师范院校的经验,1950年教育部先后颁布《关于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报告》《北京师范大学暂行章程》等文件,力求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为新型师范教育的范本。1952年教育部颁布《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与《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标志新中国师范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二是寻求内生,突破僵化单一模式。师法苏联虽迅速推动了教师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但也让教师教育陷入僵化和单一模式的状态。1957年至1958年中共中央陆续出台一系列改革文件,力求突破苏联模式的束缚,但伴随着左倾政治运动的展开,政策调整跨步过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三是反思调整,恢复教师教育秩序。随着1961年中央提出“八字方针”,教师教育领域也着手进行政策调整。1962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全国师范教育会议的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师范教育的主要任务和各级各类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为更好落实改革精神,1963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草案)》,修订了数十个师范专业教学计划。新修订的教学计划吸取了“教育大革命”时一些有益经验,克服了“大跃进”中出现的严重错误和缺点,对重建以教学为中心的师范教学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新中国教师教育体制经历了从外化效仿转向内生改革,着力探索一条适合本国教师教育现状的发展之路。当然内生之路不易,表现为制度的转向及断裂十分明显,经历了效仿、反省、试误和调整,属于典型的激进性变迁。但不容置疑的是,新中国初期的政策实践建构了教师教育的基本框架,为改革开放时期的教师教育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改革开放中凸显特色(1978—1999年)

“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教师教育发展陷入停滞的状态。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结构的变革与调整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师资短缺和达标问题成为恢复教育事业、发展社会经济的限制条件。这一时期,恢复教育事业正常秩序,助力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成为教师教育政策的核心任务。一是迅速恢复秩序,明确发展方向。1978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明确师范教育“是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的基本建设,百年大计”,此后其地位作用与发展方向不断得以厘清。1980年第四次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将师范教育定位为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措施”,进一步将师范教育提升到重要战略位置。二是借鉴国际经验,进行本土探索。受国际终身教育思潮的影响,教师的职前职后一体化和继续教育获得足够关注,我国积极借鉴学习国际教师教育思想及实践经验,根据我国国情及教育现状积极开展教师教育体系开放化、综合化的本土初步探索。三是扩大教育规模,提升学历层次。在20世纪90年代高等教育扩大规模的背景下,教师教育政策在规模效益的基础上注重教师学历层次的调整和提升,在“九五”期间由三级师范(高师本科、高师专科、中等师范)向二级师范(高师本科、高师专科)学历体系转型。

1978年至21世纪前,党的教师教育政策依托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以恢复秩序、明确方向为首要举措,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在实现规模效益的同时关注教师队伍质量提升,适应当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师教育实践经验。

(四)现代化进程中高速发展(2000—2011年)

步入21世纪,为了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战略主动地位,我国正式开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师是实施新课程的主力军,大力推进课程改革,亟需迅速提高教师队伍整体质量,以满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迫切需求。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开展教师国家级培训。2000年起,我国开始尝试由中央财政拨款,率先对部分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无偿进行国家级培训,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国培计划”,培训对象由中小学骨干教师逐步扩展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二是调整师范生培养方案,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开始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由国家承担培养费用的师范生公费教育,逐步建立公费师范生录取、培养、奖励和就业机制,并在2012年进一步新增和完善公费师范生的录取、转入、退出及转专业机制,健全跨部门工作机制,加强公费师范生就业落实与协议履行监管。三是突破封闭性培养路径,构建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2001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要求“完善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师范类院校需继续坚持教师培养主阵地不变,鼓励综合类大学和其他非师范类高校设立教师教育专业,自此形成了我国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体系基本格局。

这一阶段教师教育高速发展的表征体现为加大财政投入、扩大体系规模、新增多元培养方案三大方面,突出了教师教育在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立足于当下国情新增多项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举措,为我国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高质量发展中创新引领(2012—2021年)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我国教师教育核心任务由扩大教师教育规模解决师资短缺问题走向引领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一是指向能力,加快教师队伍专业化。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建设意见》),首次以政策形式全面部署教师教育工作,其中提出在师范生培养、教师学习与培训、名师成长与造就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2018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振兴计划》),提出通过全面推进师德养成教育、提升教师培养层次、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创建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加大支持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优化、建立健全教师教育学科专业等十大措施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二是聚焦质量,促进教师队伍标准化。为响应《建设意见》提出的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的要求,2012年以来教育部相继颁发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等多项标准,基本形成了包含分学科分专业教师专业标准、教师培训课程标准、教师培养机构质量评估标准三部分在内的教师专业标准基本体系。三是基于国情,推进教师队伍均衡化。2012年国务院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第五条意见“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中要求改善教师资源初次配置,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教育资源薄弱地区任教,给予农村及边远地区教师以政策倾斜,实行“硕师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免费师范生计划”,多渠道扩充农村优质师资来源,实施“国培计划”,着重加强对乡村及中西部地区及边境民族教师队伍建设,加快缩小我国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间师资差距。

在教师教育发展的深化阶段,党的教师教育政策基于国际教师专业发展的趋势以及我国国情特点,突出政策前沿性、创新性与引领性,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师教育体系,由面及点,着力细化教师教育内容,规范教师教育过程,创新教师教育模式,促进教育公平,为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中国共产党教师教育政策伟大成就

(一)保障世界最大规模教育体系良性运转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世界最大规模教育体系。教师教育政策隶属于教育政策体系,对保障教育体系良性运转具有决定性意义。一是推动建成规模最大的教师队伍,最大规模的教师队伍是组成最大规模教育体系的基本架构。教育作为社会子系统,由多个层次、不同子体系有机构成,教师教育政策在历史的延续和演化中,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政策体系,与其他教育政策、其他教育子体系互为支持、互相照应,共同组成了完备的国家教育体系。二是规模最大的教师队伍形成规模效益,有力地支撑了最大规模基础教育体系的良性运转。教育体系结构由松散走向紧密不是一蹴而就的,各子体系、各组成要素相互关联,教师队伍建设是联结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重要枢纽,科学的教师教育政策对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规范、指引的作用。三是规模最大的教师队伍作为高等教育的培养对象,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体系育人功能的实现。

体系的结构从根本上决定其功能,庞大教育体系迫切需要下位概念的子体系提供周密而完整的结构支持。教师教育政策作为下衍的子体系,虽然只是教育体系整体中的局部,却是保障教育系统高效运转的核心动力,教师教育政策与其他教育政策、其他子体系之间协调适配,使得世界最大规模教育体系内部层级结构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发挥整体育人功能,从而稳定有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凸显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优势

我国近代教师教育制度在发轫之初,多效仿苏联等国的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我国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的全面探索。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特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原则与立场,建设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成为我国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与重心。

基于我国现实国情、文化传统以及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日益彰显出强大的优越性。一是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力量。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制度和本质特征,也是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成功实践的根本保障。教师教育政策得力与否,发展的方向是否正确,取决于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方针路线及其统筹、协调和控制能力。二是注重师德师风的培养传统。党的教育政策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我国重大教师教育政策必有师德建设的重要相关建议,新时代师德师风的养成,是教师教育体系中国特色的鲜明体现。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人民是教育的服务对象,人民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向往与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均衡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均衡与公平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核心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本质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我国长期致力于消除教育不平等、不均衡的现象,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的相继出台,推动我国教育均衡与公平迈出重大步伐。

(三)培养一支规模庞大的优秀教师队伍

作为教育工作的母机,教师教育对提高国民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发生了由量到质的深刻变化,为庞大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教师队伍的规模逐渐扩大。以1998年和2019年的现实数据为例,我国教师数量增速明显,基本满足了基础教育发展的师资需求。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1998年初中专任教师数量为309.43万人,生师比为17.56∶1,普通高中专任教师64.24万人,生师比14.6∶1,发展至2019年,初中专任教师374.74万人,生师比12.88∶1,高中专任教师185.92万人,生师比12.99∶1。教师人力资源获得稳定开发的同时,生师资源配置压力减轻,并且逐渐趋于合理化。二是教师队伍的结构逐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平衡与否影响到人才结构的组织构成,最终指向教育发展的整体质量。近年来,除学历结构和生师比例发生变化,通过向中西部、农村的教师教育政策倾斜,教师区域布局不平衡的现象也获得了改善,针对应试教育的改革持续进行,薄弱学科教师受到重视,促进了教师学科结构的同步发展。三是教师学历逐步提升。1998年到2019年,我国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由83.4%提高到99.88%,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由63.49%提高到98.62%。教师的学历层次逐渐上移,为我国实现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转变作出了积极贡献。而“教育家型教师”目标的提出则是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挑战、新期待,不仅体现了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也标志着我国教师发展范式与价值导向的转变。

(四)推进教师教育学科体系规范化发展

党的教师教育政策重视教师教育学科的整体规划,基于教师教育的特殊性开展专业建设行动,推进师范类与非师范类学校教师教育学科体系高质量发展,以保障教师培养质量。一是设立二级学科,增设学历培养授权点。建立健全教师教育本专科和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体系,鼓励高校在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立“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对师范院校教育类研究生授权点给予政策倾斜。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的设立标志着我国教师教育学科正式起步,促进了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二是严控培养质量,推进专业认证及制定考核办法。教育部于2016年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并将研制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及认证办法作为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2017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形成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教学质量合格标准、教学质量卓越标准的三级检测认证体系,促进高等师范类专业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2020年教育部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免试认定改革,考核合格的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作为资格认定依据,其中增加了对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学业成绩及思想品德、教育实践的过程性等考核,并将国考标准及内容融入教师教育学科课程建设中,强化人才培养单位的评价功能和主体责任,严控教师培养质量。三是强化课程体系,高度重视师范生教育实践。师范生教育实践是教师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师教育学科的重要特征体现,对此党的政策予以高度关注。针对近年来师范生教育实践中存在的形式单一、指导性不强、重理论、轻实践等薄弱环节,2016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中强调教育实践在教师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教育实践的目标任务,要求构建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建设长期稳定的教育实习基地,强化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训练。

(五)不断提高教师职业社会与经济地位

党的教师教育政策延续了我国千年的尊师重道优秀传统价值观念,肯定教师职业的社会贡献,确保教师薪资收入,促使教师乐于从教、安心施教。一是提升教师职业声望。教师职业声望是教师社会地位的重要体现。党的教师教育政策自1954年提出“学生中应提倡尊师,在人民群众中应宣传教师在国家建设中的重大作用,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提高教师为人民服务的热忱”,便开始不断强调提升教师职业的社会声望,倡导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提出“质量从尊师来”,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开展尊师活动,“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二是保障教师基本权利。1993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我国保障教师合法权利的主要依据,赋予教师进行教学活动、指导评定学生成绩、参与参加学术活动和研修培训、按时获得薪资、享受国家规定福利、参与学校决策等多项民主权利,保障教师在教学实施、专业发展和治学决策中的基本权利。三是提高教师薪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对教师职业工资、津贴、住房、医疗、退休待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教师职业薪资待遇提供了基本保障。党的教师教育政策持续关注教师群体的薪资待遇,在多个政策文献中明确以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作为教师薪资参照,“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断完善编制管理办法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在确保落实国家规定的教师工资基础上,多次提出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教师(尤其是“特岗教师”、农村及边远地区教师)工资水平。党的教师教育政策对教师职业的价值和地位进行了充分肯定,营造了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教师权利得以保障,切实提高和改善了教师职业的社会声望与经济地位,使教师职业地位不断提升。

三、中国共产党教师教育政策发展愿景

(一)体现鲜明价值取向

教师教育政策价值取向体现政策制定主体基于一定的教师教育观念对教师教育发展做出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倾向,教师教育政策作为党对我国教师教育事业发展领导的主要内容载体,其中必然蕴含一定价值取向,为未来教师教育发展规划方向。一是以人为本,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新时代我国所强调的“立德树人”是指立社会主义之德,树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师教育政策需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使其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二是以文化人,植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等优良传统。构建立足于国情、根植于文化、内化于人心的教师教育本土方案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现实基础。传统文化有力地巩固了教师的社会地位,使教师群体充满自豪感和责任感,对师德师风建设具有积极的影响。教师教育政策应体现以文化人的基本文化立场,以优秀传统文化为精神根基,探索师德师风养成教育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队伍道德修养。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体现大国良师责任担当。教师本身对学生具有言传身教、榜样示范的引领作用。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教师教育政策应着重强化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为谁培养人”的使命感,使其履行培养合格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光荣使命,为国家培养具有强烈责任意识的大国良师。

(二)不断强化人文关怀

有研究认为,当前我国教师职业倦怠现象较为严重,心理健康状况欠佳,对工作的满意度偏低。为此,教师教育应基于人文关怀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正向影响,强化对教师个体的人文关怀,缓解教师职业倦怠,改善教师职业生活质量。一是遵循教师发展规律。对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研究早已有之,但对教师发展规律的关注却一直不多,这导致教师一系列的问题产生,如难以适应从学生到教师的身份转变、专业知识和智慧发展步入“瓶颈期”、专业角色趋于模糊甚至丧失等。教师教育需要遵循教师发展规律,为处于各发展阶段的教师提供必要的指导。首先,加强对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择业指导,并关注新手教师的身心状况,帮助新手教师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其次,完善资源共享机制,满足教师对各种资源和信息的需要;最后,建立健全教师在职培训机制,针对教师的不同需要设计培训项目,以给予教师及时的支持和帮助。二是提升教师成就感。成就感即对所做的事情感到愉快或成功的感觉,成就感的提升对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极强的激励和促进作用。政府与学校应共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文化氛围;媒体应充分发挥正向引导作用,积极报道优秀教师事迹,弘扬正能量;对道德高尚、教学能力突出、科研素养高、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教师,应给予大力表彰,通过职业荣誉感的养成促进教师成就感的提升。三是尊重教师个性发展。在教师教育的百年发展过程中曾出现为追求规模迅速发展而注重教师教育政策效率倾向,更加重视群体教师宏观层面的整体发展,对微观层面的教师个体发展有所弱化。新时代的教师教育政策应在保证效率、公平、服务的价值取向前提下,重新审视政策工具的工具理性,关注教师在专业发展中的主体意识,尊重教师的个体差异,给予教师作为独立生命个体的人文关怀。

(三)持续重视专业发展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是教师教育的核心任务,“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要内容。未来教师教育必然需要持续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塑造让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大国良师。一是提升教师综合素质。教师专业发展不仅包括学科知识、教学技能的发展,还涵盖教师道德、思想政治和情绪情感,教师思想政治和道德水平亦是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体现,教师教育政策应注重教师专业发展维度的整合,将提升教师综合素养作为养成重点,以形成专业扎实素质全面的教师队伍。二是强化教师科研能力。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性教师队伍要求,创新能力成为教师发展重要方向。未来教师教育应着重培养各级各类教师创新意识与研究能力,继续实施“国培计划”和继续加强“名师领航工程基地”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学学术研究,扎实推进学科教学课题研究工作,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在课程目标指引下以研助教,改善自身教育教学,促进专业发展。三是关注教师终身学习。终身学习作为一种全新的学习范式,已经成为欧盟教师教育改革的主导理念。终身学习关乎教师的职业生存,在当前学习化社会背景下教师的终身学习是保持教师队伍高素质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要树立教师终身学习理念,加速完善教师教育一体化建设,科学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构建完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为教师专业发展持续提供内生动力,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自主发展,加快终身学习法的起草工作,为教师终身学习提供外部法律依据。教师教育政策应继续着眼于提升我国教师队伍综合素质,着重培养教师创新能力,构建教师终身学习制度,持续重视教师专业化发展,向我国新时代强师建设之路不断迈进。

(四)全面完善制度体系

在党的教师教育政策百年历程中,我国教师教育体系实现了从无到有再到日趋完善的伟大转变,但基于对历史考察与深化教师教育发展的需求,我国教师教育制度依旧存在一些不足亟待改进。一是健全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教师的权利必须有其法律依据,法律依据的论证有助于体现其合法性”,要根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育人目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继续细化并深入推进教师培养、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维护教师基本权益,增强教师教育系统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提高教师社会地位。二是完善教师教育保障机制。完善教师教育过程各个阶段经费保障机制、质量保障机制、平台基地保障机制以及教师群体的编制职称管理机制、意见反馈机制、待遇保障机制,促进教师教育长期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加强教师教育政策执行与监管体系建设。集中资源培育从事教师教育的专业研究机构,支持专门针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开展重点研究,出产高水平学术成果,为党的教师教育重大决策提供支持。优化教师教育政策决策过程,增强政策话语的描述性与针对性,健全各部门统筹协调、督促检测、考核问责的工作机制,以信息化全面推动教师教育监管,提高各类教师教育政策执行力与实施成效,确保各项政策高效落实。通过健全法制、完善保障、强化执行,有效应对教师教育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与矛盾,进一步促进我国教师教育制度体系良性运转。

(五)加强信息化保障

教育信息化发展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任务,信息素养已然成为21世纪人才的必备素养。培养能够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学生,必然需要一批具有信息素养的教师。一是树立鲜明的“互联网+”教师教育意识。“互联网+”的本质是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这种科技革新正在深刻引发传统教育样态变革,也对教师角色与教师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互联网线上授课形式与技术更是逐渐日常化和成熟化。为适应个性化教育的发展趋势,教师需要转变观念,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思想的引领者、课程的重构者、团队的链接者、实践的组织者和学习的辅助者。要对教师进行积极指导与正确引领,帮助教师适应新的教育样态,实现与时俱进。二是加大教师教育信息技术投入力度,建设服务于教师教学、管理、专业发展的一体化智能教师教育平台,建立可共享的教师教育资源数据库,加紧解决欠发达地区教育信息化硬件设施薄弱的问题,提供技术保障,为农村及边远地区教师提供更优质的资源与服务。三是提升教师信息素养,推进教师应用能力培训。以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能力为导向,加强教师信息化应用培训的性;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采用信息化工具组织教学,促进教师掌握并适应数字化教学。信息技术对人类文明的持续进步产生深远影响,信息化发展已经是世界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未来教师教育需持续关注信息化时代教师教育治理方式变革,增加教师信息素养专项培训项目,逐渐推进不同学科、不同专业、跨学科与交叉学科的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养,完善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标准及检测体系,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社会教育教学与专业发展的新样态。

本文来源: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委托项目“教师教育政策文献研究”。发表至《现代教育管理》 2021年第6期。

作者简介:李广,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欣桐,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