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务

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26日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 号)、《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19〕871号)及《79906am美高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137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21年度批准立项但未结项和2022年度批准立项一年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请各学院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1)2021年度获批立项但未结项的所有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具体名单见附件1。

 (2)2022年度获批立项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一年的校级大创项目。

 二、评审验收内容

 每个项目的计划任务、实验工作方案、计划实施情况、取得的最终成果及解决的关键性问题、经费支出情况等。

三、评审结项方式

 1.提交材料

 (1)本次结项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在线提交,网址https://sjjx.henu.edu.cn/,报告模板在系统中,各项目负责人可自行下载。

 (2)2021年立项两年期项目及2021年申请延期项目如果项目在系统上找不到,是因为2021年11月通知重新提交申报书时,项目负责人未提交。需提交电子版结项材料,模板见附件2,请各学院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邮箱hndxsjk@henu.edu.cn,不接受个人邮件。

 (3)国家级、省级项目除需在校级平台提交资料外,仍需在省级平台提交结项材料。

 2.结项评审

 按照《79906am美高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137号)的有关规定,本年度大创项目结项按照学院评审、学校复审的方式进行。

 (1)学院评审

 通过考察学生在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所取得的收获,结合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与水平,各学院按照《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评分表》(附件3)对学院项目进行相应评分,将评定结果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结项等级为优秀(>85)、良好(85分~71分)、合格(70分~60分)、不合格(<60分),其中结项优秀的项目比例不得高于学院结项总项目数的30%。

 凡是出现以下情形的,一律结项不通过:

 1)无故不提交结项报告的;

 2)提供结项资料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

 3)未按照计划开展研究、项目进展缓慢、未完成项目预期成果的;

 4)擅自改变项目原定研究目标和内容的;

 5)无故放弃项目的。

 (2)学校复审

 学校复审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四、验收需学生提交的材料

 ①《79906am美高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1份

 ②《79906am美高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1份

 ③《79906am美高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记录》1份

 ④《79906am美高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报告》1份(PDF格式,内含图片应适当压缩,单个文件最大不宜超过10M)

 ⑤ 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或实物类成果的相关照片一套(PDF格式,内含图片应适当压缩)

 ⑥《79906am美高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1份

 ⑦《79906am美高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

 ⑧《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1份(仅国家级、省级项目需填写,校级项目无需填写,国家级、省级项目填写后,提交到省级大创管理平台http://dcjh.haedu.gov.cn/Index.aspx)

 ⑨如果存在项目变更(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项目执行期等),请同时提交变更材料。

 1.系统验收的项目,需在系统上提交验收报告,同时填写⑥⑦交学院汇总。

 2. 2021年立项、系统上查不到的项目,需提交①-⑨。

 五、学院材料提交

 本次项目结项学院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79906am美高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1份

 2.《79906am美高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

 3.2021年系统上查不到的项目所提交的所有材料①-⑨。

 请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按规定格式进行命名。

 (1)电子版材料学院总文件夹命名方式“xxx学院+2023年度大创项目结项材料”;

 (2)院级文件夹中将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分别打包命名为“xxx学院+2023年度+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 “xxx学院+2023年度+省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 “xxx学院+2023年度+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

 (3)各学院将汇总好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汇总表(或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命名为“xxx学院+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结项汇总表(或国家级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 “xxx学院+2023年度+省级项目结项汇总表(或省级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 、“xxx学院+2023年度+校级项目结项汇总表(或校级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

 (4)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级别分将文件夹命名为“xxx学院+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 、“xxx学院+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省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 “xxx学院+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内含的各种电子材料依照此规则命名为 “xxx学院+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xxx级大创项目+xxxxx(申请书/进展报告/验收报告/经费使用记录/结项汇总表/成果统计汇总表/项目结题表)”,例如:“xxx学院+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xxx级大创项目+验收报告”。

 仅2021年系统上查不到的项目及相关学院需提交(2)(4),系统上有的项目,无需提交。

六、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与要求

 2023年6月9日下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ndxsjk@henu.edu.cn同时将与电子版一致的《79906am美高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和《79906am美高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交到教务处实践科。

七、注意事项

 结项未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一律不计专项学分,指导教师不计算工作量。请各位老师、同学认真对待。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电话:22815652






微信扫码关注